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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纪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  [打印][关闭]

  为持续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我县精准扶贫项目有效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日前,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典型案例。 

  金川县安宁镇安宁村支部书记罗鲜科对精准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等问题。罗鲜科自担任安宁镇安宁村村支部书记以来,未认真履行职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不够重视,措施不得力,政策宣传不到位,对安宁村工作安排、落实不到位,督促检查不力,对村民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导致群众对安宁村脱贫攻坚工作不满,造成恶劣影响。2018年4月,罗鲜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金川县安宁镇安宁村主任江继春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的问题。江继春自担任安宁镇安宁村村主任以来,没有把精力放在工作上,未认真履行职责,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思想不够重视,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不仔细;在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中,安排、检查、督促不到位,导致安宁村环境卫生脏乱差;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公开村务、财务,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4月,江继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精准脱贫,民生、民利是当前首要的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政策不落空不走样,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后,凡是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