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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川县纪委监委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

发布时间:2018-06-07  来源:  [打印][关闭]

  为持续强化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形式主义、贯彻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等问题,确保我县精准扶贫项目有效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安全。日前,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2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 

  金川县卡撒乡猫碉村原支部书记宋林富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等问题金川县卡撒乡猫碉村在2008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任猫碉村支部书记宋林富与原村主任杨洪永(另案处理)在没有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讨论的情况下,擅自通过伪造花名册方式套取风貌改造工程款68160元,并将该款用于猫碉村三社机耕道占地赔偿。2018年5月,宋林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川县卡撒乡猫碉村原村主任杨洪永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卡撒乡猫碉村在2008年实施整村推进项目,时任卡撒乡猫碉村主任杨洪永与原支部书记宋林富擅自套取风貌改造资金68160元用于三社机耕道的占地赔偿。事后杨洪永未组织召开村民大会向村民公开,也未说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引起群众不满,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杨洪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精准脱贫,民生、民利是当前首要的重点工作,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政策不落空不走样,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今后,凡是涉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